7月27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《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》,推广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特区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,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。同时要求深圳经济特区积极主动作为,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,协助支持各地做好推广借鉴相关工作。
新一批向的47条“深圳经验”中,主要包括建立“基础研究+技术攻关+成果产业化+科技金融+人才支撑”全过程创新生态链、建立健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、构建以规则机制衔接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格局、创新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、创新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。
在建立“基础研究+技术攻关+成果产业化+科技金融+人才支撑”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方面,主要包括率先形成基础研究长期持续稳定投入机制、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机制、建立科技成果“沿途下蛋”高效转化机制、发挥政府投资杠杆作用组建早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、构建以“四个90%”为鲜明特点的企业创新生态等。
在建立健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,《通知》列出了10条具体经验做法,包括推动产业链“全链条、矩阵式、集群化”发展、划定“区块线”保障工业发展空间、“联合建楼”让企业降成本共成长,建设符合产业需求的高品质产业空间等。
在构建以规则机制衔接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格局方面,则包含了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制衔接、创新机制建设国际仲裁高地、率先形成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、允许香港建筑业专业机构及人士在深提供服务等。
在创新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、创新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,《通知》列举了率先出台《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》、集团化办学推动优质教育“遍地花开”、打造“公园里的城市”、创新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设施建设模式、多元共治让基层社会治理迸发新活力等多个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。
中国(深圳)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汪云兴分析,47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中既有“完成时”,也有“进行时”。由于不同城市的定位、功能、使命不同,各地应学习深圳的创新精神、软环境建设,而非机械、被动地学习深圳的经验。(记者/崔璨 马芳)